更新时间:2023-02-27 18:00作者:佚名
特别注意
7月19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招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今年仅填报职业学校就有373名学生。
为确保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今年起,我市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职业学校录取名单。 今年预计分三批公布,将持续到7月31日。值得提醒的是,在公布的信息中,除了录取学生名单外,部分未满招的学校和专业也将陆续公布。宣布。 届时,家长和学生只要登录市教育局官网(),即可查询录取情况。 同时,尚未被录取并希望就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可根据公示信息择校。
附:株洲市职业院校2016年第一批录取名单
找不到学籍信息怎么办?13个学籍问题家长应该知道
学籍有什么用? 这么说吧,就像身份证一样,一个人一个号码,终身有效! 如果信息有误,以后报读学院就很麻烦了。 对家长来说,学籍全国统一管理与户籍脱钩后,过去学籍转移的部分费用将免除; 过去麻烦的转账,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
教育部在学籍方面的职责如下:
1、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2. 学籍不得作为录取和转学的条件。
3.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先决条件。
4. 转学籍或创建新学籍为入学后程序。 学生是否有过学籍或者学籍是否已转入接收地,不应作为确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5. 已建立学籍者,应通过学籍系统转移学籍; 未建立学籍者,应办理复查手续大学被录取没去读学籍去哪了,重新建立学籍。
6. 如遇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长要求通过线下流程办理。 线下流程完成后,该学生被视为在校学生,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转移,实现“身份一致”,最终审核依据关于学籍系统中的信息。
关于学生身份你必须知道的 13 个问题
学籍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针对部分疑难问题,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畅畅君整理如下:
1. 学生注册号是什么样子的?
2.如何修改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号的关键信息?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是如何确定的? 未成年学生如何跨省招生?
4、非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如何报到?
5. 转学没有学籍怎么办?
6、新学籍制度如何转学?
7、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应就读A校,但被录取转入B校,导致该学生在A校无学籍信息,怎么办?
八、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学生如何回到户籍所在地继续初中(高中)学习?
9. 学校接收学生就读,但以学生不具有国民学籍或不能转学籍为由要求其退学,是否符合规定?
10、具有“留学”身份的学生如何申请转学?
11、如何处理跳级、留级的学生?
12.如何更新学籍信息?
13、家长遇到学籍问题怎么办?
1. 学生注册号是什么样子的?
答:以G开头的学籍号是一个人,一个号,将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活。 此外,还有 J 和 L 前缀。
G字头:未获得正式学籍号的学生与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通过后分配一个带有“G”字头的正式学号,通过学籍系统发放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
以“G”为前缀的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国家查重、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审核大学被录取没去读学籍去哪了,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识。 原则上不允许删除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号。 确需删除问题所涉学籍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材料报教育部处理。
前缀J:对于未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无问题的学生,将为其分配一个带有前缀“J”的正式学籍号。 探索允许在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验证后,将“J”字头的学号改为“G”字头的学号,但保留历史信息。
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号的必经阶段,是学生在取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 各地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对持临时学号的学生一视同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如何修改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号的关键信息?
答: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必须进行国家重复检查。
“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个关键信息。 如需修改,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上传至学籍系统。 重新身份比较。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是如何确定的? 未成年学生如何跨省招生?
答: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学生跨省招生需谨慎对待!
8月31日外省6周岁以下儿童入学需要谨慎对待,避免跨省上学后返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延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龄的,由国务院规定。省人民政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法规定,全国尚无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招生期限控制功能,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被授权自行设定招生期限。
4、非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如何报到?
答:先查重,再登记!
原则上,全国中小学生应通过对接学前教育管理系统或在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确立学籍。 对于少数因故未确定学籍的非小学生,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按规定格式将学生名单于月底报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每个月的全国学生身份检查。 只有通过体重检查的人才可以重新注册。 验重不合格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
理论上,对于没有学籍的学生,学校应该及时建立学籍。 但为防止恶意或疏忽重建学籍,保证学生学籍在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于非一年级学生,重新确立学生身份,必须进行全国审查。
5. 转学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 学生身份不得作为录取和转学的条件。
换句话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先决条件。 转移学籍或创建新学籍是入学后的程序。 学生是否有过学籍或者学籍是否已转入接收地,不应作为确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已建立学籍者,应通过学籍系统转移学籍; 未建立原学籍者,应办理复查手续,重新建立学籍。 如遇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长要求通过线下流程办理。 线下流程完成后,该学生即被视为在校学生,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传输。 “国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6、新学籍制度如何转学?
答:所需材料简化,大部分在线办理。
在转校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流程,相当于一纸盖章审批。材料。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申请转学,除了需要家长提供准确的学籍信息(如转学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学学校(接收学校)上传证明外学籍系统转学分原因说明材料。 各地学校不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除因故障需线下办理外,纸质转账审批单及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7、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应就读A校,但被录取转入B校,导致该学生在A校无学籍信息,怎么办?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B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反映,要求B学校同意释放该学生的学籍。 之后向A学校申请以转校的形式将学籍转至B学校。
甲、乙学校之间或学籍管理部门之间如发生争议,可参照第二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八、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学生如何回到户籍所在地继续初中(高中)学习?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小学毕业回户籍地就读后,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得以学生不具有学籍或者不能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 接收学校确定后,对于具有学籍的,接收学校将启动转学籍相关流程。 无学籍的,参照第七条回复建立学籍。
学生初中毕业升入高中后,需按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入学。 招生条件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不能转学籍为由拒绝录取。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户籍地学校同意受理的,可以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迁移。 如有计划返回居住地报名,学生及家长应尽快了解居住地高中报名考试及招生的相关政策,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准时考试。
九、学校接收学生就读,但因学生不具有国民学籍或不能转学籍而要求学生退学,是否符合规定?
A: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学校招收没有招生计划的学生,可以退学,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二种情况是该学生之前没有学籍,但在其他方面符合录取要求,学校应根据第六问的情况为该学生重新建立学籍,不能退学。
第三种情况是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启动转学,取得原学校的学籍,不能退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对符合招生要求的学生免责。 当然,学生转学前原则上应完成转学工作,不能长期“国籍与登记分离”。
10.“留学”身份的学生如何申请转学?
答:正常处理!
为更贴近学生和家长服务,适应学籍管理实际,学籍制度将允许处于“出国”、“其他休学”、“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生直接转校(含跨省转校)。 转学完成后,学生身份不变,转学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学生身份发生变化。 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再办理转学手续。
11、如何处理跳级、留级的学生?
答:国家对此没有统一规定。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生跳级、留级等学籍变化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学籍系统具有相关处理功能,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学籍管理具体规定设置地市和区县的处理权限。 省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留级工作机制,指导市和区县做好相关工作。管理工作。
当然,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性的特点,原则上不鼓励留级和跳级。 留级、跳级是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属于学籍变动。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处理要求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2.如何更新学籍信息?
答:班主任会通知学校管理人员,县级部门每学期检查一次。
在每个学生的学籍信息中,“是否为留守儿童”、“是否为农民工流动子女”、“政治身份”、“现住址”、“联系电话”、“注册地”、 “上下学距离”、“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字段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应将学生的上述信息通知学校管理人员,并及时更新到学籍系统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核对工作机制,每学期核对学籍信息变化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相符。
13、家长遇到学籍问题怎么办?
答:及时向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按照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问题由省级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以报告形式向教育部报告。
以上内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教机厅〔2016〕2号)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常见问题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