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4 16:59作者:佚名
冬季入学季
您如何看待国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行政认可、社会认可和专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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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知识
中国公民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属于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对于证书有效性的识别和判定等,需要通过相应的渠道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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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知识
一是政府的行政认可。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我国承认外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其他学历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政府间行政承认是为当事人提供行政救济渠道的国家行为。 目前,我与40多个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签订了学位互认协议。 由于各国高等教育制度不同国外学历认证,美国和中国等国家尚未签署政府间学位互认协议。 我国政府对国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学历证书的认可度还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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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科学
二是社会的自我认同。 社会认可是民众的自愿行为国外学历认证,反映了企业、学校等社会组织对境外教育机构的认可程度。 长期办学积累形成的学术声誉和办学质量是教育机构赢得社会大众青睐的根本基础。 社会认可不同于政府的行政认可。 如未列入行政认可,也可基于海外教育机构的理解和信任,获得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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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科学
三是中介机构认证。 为核实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外教育机构的合法性和所发证书的真实性,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相关证书进行了鉴定。 中介机构可以在专家学术评价的基础上,就外国学位和学位与中国学位的对应关系提供咨询意见。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是中介机构基于当事人自愿和中介机构信誉提供的专业服务,旨在帮助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掌握准确的信息和参考资料。 这种认证不代表国家的行政认可。 为社会认可海外学历学位搭建专业服务渠道。 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就是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