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17:04作者:佚名
一、公费留学介绍
公费出国留学一般是指政府提供的出国留学方式。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应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教育部将直接向申请人提供一定数额的留学费用。
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对科技、文化、教育、管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 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选拔各类留学人员7245人公费出国留学条件,以国家留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包括:
①国家奖学基金全额资助选拔810人;
②根据与有关国家的交流奖学金项目选拔424人;
③根据特殊留学项目选拔5099人;
④根据相关合作项目选择912人。
选择的类别
1. 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 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择类别、资助期限和资助方式根据相关项目的要求确定。详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指导意见》。
3. 选择学科
为更加紧密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留学基金选拔更有针对性,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7个学科和专业领域。
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和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和专业详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专业学科指南。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其他学科人士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素质,工作学习成绩好,有毕业后回国服务祖国建设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二)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生。暂不受理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一般需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身心健康(须附有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见《2005年国家奖学金出国留学外语要求及相关信息》。
2.申请特定留学项目的,应符合相关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二)本人所属单位出具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表》;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出具并签署的两封推荐信(固定格式);
(四)工作简历;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如适用);
(六)境外单位邀请函复印件(如无,请附上);
(七)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八)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请附上);
(九)体检表原件;
(十)相关项目需要的其他材料;(十一)《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十二)《CSC留学基金申请人信息表》。
《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专家推荐信(附件2-2)》、《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网(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要求填写(详见附件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申请材料准备情况说明》)。
申请人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公费出国留学条件,需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每人合计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