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综合高中”作为提升育人质量、破解传统普职分流模式、融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创新路径,正逐渐成为各地深化区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将“办好综合高中”作为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综合高中是教育普及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的产物,其核心在于打破传统普职教育分化的育人模式,通过立体化融合课程构建“通识+学术+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适合高中学生、使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综合化教育。
近年来,各地探索的综合高中建设具有鲜明的区域特征,各地因地制宜重塑人才观、发展观,服务区域社会人才发展,给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教育公平推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同时,综合高中建设的一些共性问题也逐步凸显,亟待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以支撑综合高中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的区域综合高中实践探索
从各地综合高中的实践探索看,目前有21个省(市)有明确的关于综合高中学校(试点班)的建设政策和意见办法,各地结合区域特点,逐步深化推进综合高中建设。
办学模式多元,招生录取设置门槛。各地综合高中建设最为普遍的做法是设立试点班。办学模式主要有三种:联合办学、中职增设、普高增设。联合办学是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联合成立综合高中班,共享资源;中职增设是中职学校独立承办综合高中班,为学生在第一学年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高增设是普通高中开设综合高中班,在课程中融入职教内容。
办学模式的选择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分布紧密关联。广州、厦门采取中职增设,凸显职教资源优势;湖南、浙江采取普高增设,实现优质普高资源效用最大化。招生方面,杭州等地采取单列招生并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宁波等地采取普通批次并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多地要求综合高中班学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且不允许跨区域招生。河南、重庆的综合高中班仅招本地户籍生,广州市允许随迁子女报考,且设置社保缴纳年限等前置条件。总的来看,各地通过设置一定制度约束,既保障了学生选择权,又避免了升学投机行为。
学籍管理灵活多样,提供多种成才通道。大多数地区在入学时为学生注册普高学籍,允许学生在分流时转为中职学籍。也有地区采取不同做法,比如河南,学生入学时注册为中职学籍,允许学生在分流时根据学业表现和兴趣转为普高学籍,且转为普高学籍的人数不超过40%;云南为学生统一注册中职学籍,未设置分流制度,但允许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辽宁营口有的试点班注册普高学籍,有的注册中职学籍,注册普高学籍的学生可在分流时转为中职学籍。此外,大多数地区只允许学生转换1—2次学籍,时间节点通常设置在第一学年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各地都在探索打破传统学制刚性约束,强化学生选择自由度,从而拓宽成才通道,使培养模式更贴合学生发展需求。
课程融合导向,出口以升学为主。综合高中的核心在于普高、职教课程融合,为学生提供综合、多元学*选择。目前多数地区采取的做法是:分流前以普高课程为主,同时增设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分流后提供针对性课程,学生分别学*普高课程或职教专业课程。不少地区还建立了职普学分互认机制。从学生出口看,普高学生参加普通高考,职教学生参加高职考试。区别在于有的地区允许学生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如江苏;有的地区不允许,如陕西。此外,多数地区为学生颁发对应学籍的毕业证书,浙江、重庆等地则同时颁发普高和中职毕业证书。总的来看,各地尚未在综合高中的升学通道方面形成突破性探索,综合高中班学生依旧需要同普通高中学生一样参加高考,或者同中职学校学生一样参与高职招生。
资源保障双向结合,经费按学籍类型拨付。各地在教师资源配置上,普遍采取整合普高教师与中职教师的方式,比如营口市根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核算办法,结合办学需要,制定本校教师编制计划。为了提高普高文化课质量,多地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到综合高中学校任教,鼓励普高与中职学校开展联合教研。也有地区在加紧培养既能讲基础知识又能指导学生动手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在经费保障上,各地均按学籍类型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并按学籍进行收费和学生资助。
在推进综合高中改革的实践中,各地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试点先行与渐进改革相结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办学经验。“边试点,边修正”的路径,有效平衡了改革效率与稳定性。
综合高中建设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综合高中建设的重点在于育人,而对于如何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各地在试点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境与挑战。认知存在惯性,定位仍在升学。从各地实践看,在社会认知惯性的持续影响下,学生在多元化选择中仍把升学作为主要目标。试点班弹性化的学籍管理方式,即大多数学校在高一为学生设置普通高中学籍,客观上形成延缓普职分流的制度迂回。虽然综合高中都强调职普融通,但实际上普遍沦为中考失利学生之选。功能异化导致综合高中更多作为教育过渡的缓冲机制,而非实质性的育人模式创新。
课程体系存在形式融合,职普融通程度偏低。从各地课程设置看,七成以上学校采取“普高必修+职教选修”的简单拼贴模式,一些学校仅将原有选修课置换为职业认知课程。课程模块的简单拼盘没有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程知识体系、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充分融合,导致综合高中课程普遍陷入双重弱化困境,既难以达到普通教育的学术深度,又无法形成职业教育的技能梯度。
升学路径梗阻,考试招生制度与综合高中不配套。虽然部分地区综合高中学生有机会获得“双证”,但如若升学,其仍旧面临普通高考和高职招生竞争。如学生无法参加“3+3”中高职贯通培养,更容易陷入升学困境。其制度性障碍在于当前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尚未设立综合高中专属编码,学生在报考时身份认定模糊;高职院校单招考试仍以技能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与综合高中课程评价体系缺乏衔接。这种制度错位使综合高中毕业生陷入学术与技能夹层困境。
综合高中有实践“门槛”,县域建设难度大。从各地情况看,一般优质普高、中职学校才有资格举办综合高中,这是因为综合高中对课程融合、师资素养要求较高,因此当前大部分综合高中试点班设置在市属学校。为了避免“掐尖”,市属综合高中试点班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域招生,进而导致市域周边区县的学生难以获得高质量综合高中入学机会,不利于当地学生成人成才。而县域往往中职学校数量较少,可统筹协调的普职教育办学资源有限,举办综合高中条件不足,难以为学生提供进入优质综合高中学*的机会。
教师能力结构不尽适配,编制管理缺乏制度支撑。当前大部分地区在中职学校或普通高中设立试点班,中职学校教师教授普通高中课程的能力不足,普通高中教师教授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的能力也不够,双方都难以较好实现职普课程融合。尽管有地区鼓励普通高中教师到中职学校任教,但缺乏相应实施机制。综合高中政策中未提及教师编制标准,且由于学生的1—2次分流,学校编制核算复杂,管理难度增加。同时,有些学校对行业兼职教师存在实际需求,但在如何聘任、报酬承担主体等方面缺乏政策依据。
生均经费标准不统一,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综合高中在一年级为学生设置普高学籍并加强技术类课程。这意味着相比于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对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备和场地的要求更高。然而,当前综合高中经费拨付主要以学籍类型来划分,无法满足职普融通课程的开设需求。同时,普高和中职的生均经费标准不同,随着学生在不同学期分流进入普高或中职学籍,需要调整学校经费拨付标准,管理上难度增加。采取联合办学形式的综合高中还涉及不同层次学校经费拨付主体和标准不同的问题。
综合高中建设的优化路径
综合高中通过制度设计破除传统教育的桎梏,其意义已超越教育领域,成为推动社会公平、经济转型与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支点。须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完善资源配套,使其从“试点探索”走向“成熟范式”。
强化制度设计,明确价值定位。综合高中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融合,而非单纯作为普通高考的替代路径。各地应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综合高中办学指导意见,明确其“职普深度融合、服务多元发展”的核心目标,严格区分其与传统普高、中职的差异化定位,并提出建设综合高中的基本门槛标准。政策设计上应避免过度强调学籍转换的弹性,重点通过课程设置和评价体系的优化,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进行合理选择。应加强社会宣传,转变家长和学生的传统升学观念,强调综合高中在培养复合型人才方面的独特优势。
深化课程融合,构建职普融通体系。建议探索建立“基础通识+专业模块+实践项目”的三层课程结构。基础通识课程以普通高中必修课为主体,融入职业认知类通识内容。例如,可以在物理、化学等学科中融入相关职业领域的实践案例,增强课程的实用性和趣味性;专业模块按行业大类(如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设置,涵盖理论知识与基础技能;实践项目则通过校企合作开发真实案例,强化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职普学分互认平台,允许学生跨校、跨区域转换学分。例如,可借鉴泉州经验,将职业课程学分折算为普通高中选修学分,实现学*成果的灵活转化。
完善升学通道,优化考试招生制度。针对升学路径梗阻,须打通综合高中学生的专属升学渠道。设立综合高中独立招生编码,明确其区别于普高、中职的学籍属性,允许学生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学术型”或“技能型”赛道。推动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改革,探索建立省内综合高中与高职贯通培养机制,将综合高中课程中的实践项目、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评价体系。探索“职普融通高考”模式,允许学生跨选普通高考科目与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按加权总分录取。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编制管理机制。为解决教师结构性能力缺失的问题,需从编制管理和培训机制两方面入手。建议各地明确试点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应学生分流带来的编制变化。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跨校联合教研、聘任行业兼职教师等方式,提升教师的职普融合能力。例如设立“职普教师流动站”,鼓励普通高中教师到中职学校挂职锻炼,中职教师参与普高教研活动,并在职称评审上予以倾斜。学校可按需聘任行业兼职教师,由政府部门规定其引入比例,并明确其薪酬由生均经费与企业赞助共同分担。
统一经费标准,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建议在相关法律修订中增设“综合高中”专章,规定其办学标准、学生权益和保障措施,如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单列综合高中专项。建议制定综合高中生均拨款标准,综合考虑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成本差异,确保经费拨付能够满足职普融通课程的需求。构建“省域统筹、市县联动”的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区域设备共用的协同机制。对于采取联合办学形式的综合高中,应明确不同层次学校的经费分担比例,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鼓励多元化经费投入,允许企业通过“冠名实训室”“定向培养协议”等方式参与成本分担,对捐赠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推动市域优质综合高中与县域学校建立“1+N”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师资共享、课程共建实现资源下沉。
综合高中建设绝非简单的课程叠加,要突破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在政策设计中预留更多弹性空间,才能真正实现“人人成才、多元发展”的教育愿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长三角人口增减趋势与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研究”(项目编号:GYI2024004)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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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教育家》2025年6月第1期,原标题《综合高中建设的实践图景与优化路径》
作者 | 安雪慧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区域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曾汶婷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区域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统筹 | 周彩丽
校对 | 齐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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