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9 09:50:47作者:51data
现第《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号已于2018年4月25日经司法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8日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申请的具体要求。
符合特定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期满前二年内禁止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或者终身禁止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
(五)因严重失信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有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执业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其登记无效;如果他们已经参加了考试,他们的考试成绩将无效。
措施实施前已获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非理科本科学历的人员还可以申请吗?您可以按照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条款如下: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学籍(考试资格)或取得相应学历的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学专业学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
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适当放宽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报考学历要求和考试合格标准,对其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单独管理。具体办法由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协调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