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06:06:51作者:51data
2022年,非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就业的上海户籍申请评分办法将再次调整,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将再次放宽。当年,上海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名应届硕士毕业生将有资格成为非上海学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沪就业,可按本市户籍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落户。
6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 附件中还公布了《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显示2022年标准分数为72分。
但《办法》提出,上海各科研院所、高校硕士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市户籍规定中非上海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在上海就业。
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硕士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规定基本条件的,可落户非上海籍人士当年在上海申请就业。
2021年公布的户籍计分办法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即可落户。中国科学院上海研究院、上海科技大学、纽约大学上海新硕士毕业生按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院”实施。
对比可以看出,今年不需要打分且符合相应基础条件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到了“上海各科研院所、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此外,在《办法》的“用人因素积分”中,新增了“重点领域人才引进”项目。该条明确,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南北五新城和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享受当年非上海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申请在上海就业。符合户籍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优化新城人才落户政策将从2021年底开始。当时,上海正在试点政策,上海应届毕业生在自贸区五个新城新区就业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落户。在城市定居。《办法》中提到的“基本条件”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根据6月28日公布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毕业生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职工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在本市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等。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地毕业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在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委托培养,2022年完成学业并毕业,2018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雇佣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以及劳动协议等。不接受中介机构派遣的人员。
文:晨报·周维APP记者朱晓芳
编辑:唐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