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14:39:51作者:51data
9 月15 日
昆明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昆明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通知》
昆明市司法局网站截图
详情如下
尊敬的昆明考区考生:
根据昆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9月6日《2022年昆明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基础上,现将昆明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补充如下。请严格遵守要求:
1、首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2小时到达考场。进入检测中心前,应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出具两次核酸检测(24小时)阴性证明(纸质或手机电子版)分开)在第一次测试前48 小时内。两者均可),并在进入考试中心前主动测量体温(37.3)。
2.考生的“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首次考试前48小时内未出具两次有效核酸检测结果(间隔时间为24小时)根据需要。持有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所有考生到达考点并核对二码和核酸检测证明后,需到考点进行现场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
4、第一次考试和第二次考试之间,考生应在指定区域休息和准备考试,不得离开考场。所有考生均须自带午餐并在考试中心用餐。
5、现场核酸检测结果未出炉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
六、昆明市具体疫情防控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月13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风险提示(附件1)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重要健康提示。 9月5日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附件2)。昆明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如发生动态调整,以昆明市最新发布的防疫公告为准。
昆明市司法局
2022 年9 月14 日
附件如下
附件1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有效降低贵州省输入性疫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议如下:
1、9月13日零时起,对所有有贵州省居住史的进出云南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贵州省居住史且近7天内(9月6日至12日)进出云南的人员,自进出云南之日起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近7天内有贵州省居住史的进出云南人员,应主动向所居住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如确需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非必要不要前往贵州省。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4、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保持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5.请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公民尽快完成COVID-19疫苗接种,共同筑起免疫屏障。
附件2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健康提示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周边多个省份均报告本地疫情,部分地区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中秋假期即将来临。为严防输入性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根据云南省、昆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示如下:
1.进入昆明须申报
所有进(返)昆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报告。
2. 入境昆明需检查
7天内有外省居住史的进(返)昆人员,须在抵昆前48小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抵达昆明前有拉萨、西宁、成都、贵阳、海口、三亚、乌鲁木齐、深圳等城市居住史的人员需在48小时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抵达昆明后,将实施“陆检”和“3天2次检测”。即到达(返回)昆明后,进行“陆检”,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检测。核酸扩增检测。
7天内曾到(或返回)昆明、有外省旅行史的人员,抵达后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昆明。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
三、入境昆明请务必照顾好自己
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抵(返)昆明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昆明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昆明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抵达昆明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抵达昆明后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扩增检测。
如抵达昆明前7天内有西藏、青海、四川、贵州、新疆、海南等地旅行史,请配合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酸测试。
请及时关注昆明市发布的健康管理措施,该措施将根据各地疫情风险情况动态调整。
4、利坤管理
鼓励公民和朋友在当地庆祝节日,特别是在当地出现聚集性流行病期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7天内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低风险地区、静态管理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域。
5、减少聚会
非必要不举行聚会,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密闭场所,尽量减少聚会,节日期间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六、加强防护
经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 疫苗接种
目前,针对COVID-19的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和控制COVID-19的最有效手段。要求符合条件的公民尽快完成整个COVID-19 疫苗接种和加强疫苗接种过程。
每个人都是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第一人。请积极配合当地卫生检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来(返)昆明不主动报告、隐瞒行踪、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 年9 月5 日
转载自:昆明市司法局网站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