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4 15:18作者:佚名
2021年5月25日,黄老师从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了培训课程,以准备在日本学*。他当场付了4,720元,班级格式是在线课程。
7月中旬,在两堂课之后,黄老师认为教学效果不好,被要求退出。但是,该公司以合同中规定的退款规则为由拒绝了,条款说:

“如果您在注册后的7天内没有上课,可以退还全部金额;如果您上课但要求在注册后的7天内撤回课程,则可以在扣除10的处理费,上课时间和书籍材料费用后退款;您不能在7天后退款。”
黄老师不接受这一点,因此他向Jing'an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抱怨,并要求退还其余的班级费用。
收到投诉后,地区消费者保险委员会立即发起了调查,并联系了公司以找出情况。
该公司认为,尽管黄先生从公司购买了出国留学课程和培训,但签署的合同不是公司,而是在日本东京注册的公司。它只是上海日本公司的合作伙伴,然后向日本公司支付了注册费。消费者与日本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日本法律遵守该合同。
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争议,而没有达成谈判,则需要去日本仲裁委员会或地方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调解陷入了“死胡同”,但工作人员没有放弃。
在调查期间,工作人员进一步发现,公司的合法人和日本公司负责的人是同一个人。为了响应代表公司的注册费,该公司无法提供转让凭证,理由是“金额很小,没有及时的转让”。
基于此,从合同的表面上,这只是一项简单的语言培训合同,根据合同的自愿结论的原则,双方之间的争议选择适用日本法律或通过日本法律程序解决。但是本质是一份拆分合同。合同的最终目标是出国留学,公司提供出国留学代理服务。与海外公司达成协议的所谓签署是企业避免税收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手段。
地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建议该公司与消费者进行退款。调解后,该公司扣除了处理费的10,预订材料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并退还3,669元的消费者。
看似无法解决的抱怨成功解决了。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黄先生与国外签订培训合同并不少见。由于自己的资格和避税问题,许多服务公司经常在其他国家注册一家物理公司,并误导消费者以相互合作为幌子与海外公司签订合同,但服务费是由国内公司收取的。
一旦发生争议,冲突将被驱逐出国以逃避国内法律的限制。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在这里,我想提醒消费者,在与运营商签订合同时,他们应该选择合格的正式企业,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并迅速提议修改歧义。只有这样,他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才能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