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猜一个答案证明存在性,唯一性交给数学家
2,存在性:验证公理系统无矛盾,有实际意义,避免空谈
3,唯一性<=>“若存在则唯一”:避免多解的歧义,为后续概念带来确定性

集合论的基础地位,近代数学各个分支,都可以看做集合论的特例
模型论,调和形式主义公理系统与集合论
集合就是一堆没有次序的对象,一开始是朴素集合论
为了保证集合唯一性提出了外延公理,推论是集合元素不重复且无序
为了绕开罗素悖论提出了分离公理,推论是定义了空集,交集,差集和子集
为了将集合变大,提出了并集公理
为了确保集合不仅仅是空集,且能够无限生成任意元素个数的集合,提出了幂集公理,推论是有限集合
为了构造无限集合,提出了无穷公理
为了避免分离公理进化成概括公理,防止罗素悖论,提出了正则公理
为了创建有序对,构造有顺序的集合结构,提出了配对公理
为了构造等价的新集合,满足相等公理中的替换公理,提出了替换公理
为了证明无限集合存在性问题,提出了选择公理
将作为序数的peano定义的自然数用集合的大小(基数)进行同构,用集合论的相关性质作为实数域上的推理基础,形式统一,推理方便
有理数的稠密性
有理数不具备完备性,即有理数之间有缝隙
定义实数的指标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