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新华扬州观察记者从扬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保障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大力度资助困难家庭高中生上学,扬州市政府今年起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通过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社会慈善基金等多项举措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据了解,此次资助对象为:扬州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孤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因受灾或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等。
此次资助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国家助学**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0%,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实际发放时,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分档发放。
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则分为学费补助、书本费补助、住宿费补助、伙食费补助和校服费补助五个项目。其中,学费补助按照各地公办普通高中核定学费标准给予学费补助,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费补助标准为当地公办同类学校核定收费标准;书本费补助,按各地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给予补助;住宿费补助按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补助,不住宿不补助;伙食费补助按学生在校期间在校就餐天数和就餐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按实际发生数填写,寄宿生、非寄宿生补助最多不超过各地核定标准;校服费补助,高一新生入校后,按照春季、夏季、冬季校服各一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值得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不影响其领取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权益。
符合条件的扬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于今年9月底前,填写申请表,向学校申请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最终确定的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将录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普通高中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的名单为学生集中办理资助卡(银行借记卡),以打款进卡的方式发放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实行校长负责制,定期研究指定专门机构并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不断完善资助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按照精准资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新华日报记者 张晨
实*生 刘日佳
图片由扬州市教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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