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1-11月份,省会空气质量状况不断改善,那么,接下来的秋冬大气污染治理,省会要如何做?据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玉辰介绍,秋冬季是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关键期,将进一步强化举措,力争全面完成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要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不超过6天;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要控制在104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8天。
■重污染天气,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秋冬季以来,重污染天气频发,在应对重污染天气中,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对47个重点行业,按相关指标严格执行绩效分级,评为A级或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或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减排要求。对其他涉气行业企业,根据排放水平,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组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清单,将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将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对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纳入清单管理,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当预计未来较长时段,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可能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预警区域内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停产的行业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蓝天保卫战,2家企业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在产业结构调整攻坚中,坚决完成压减退出过剩产能任务,退出炼铁19万吨、炼钢42万吨产能,压减焦炭产能40万吨,淘汰火电产能15.3万千瓦;石家庄科迪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东源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排污,年底前完成搬迁任务,石家庄市胶印厂力争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在全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攻坚中,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对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的731台燃气锅炉,完成提标改造的90台生物质锅炉和61台燃油锅炉开展“回头看”;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管控,2020年底前,一般燃煤单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在强化劣质散煤管控中,凡不符合散煤经营网点布局、“禁燃区”“禁煤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销售网点、燃用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劣质散煤依法收缴、处置。
在全力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攻坚中,加快优化交通运输方式,积极推进新建敬业集团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力争年底前全部淘汰;2020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要达到80%。在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中,2020年10-12月份,路检路查柴油货车不少于6000辆次,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1500辆次;2021年1-3月,路检路查柴油货车不少于5000辆次,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1200辆次;2021年3月底前,力争柴油货车检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在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中,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关停取缔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行为。在全力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中,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完成47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平山敬业钢铁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完成47个工业炉窑治理任务;2020年12月底前,依法关停不达标工业炉窑,依法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在全力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攻坚中,加强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以城市建成区为核心管控区,核心管控区外5-10公里为重点管控区,自下而上对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源、散煤复燃污染源、餐饮油烟污染源等大气污染源开展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79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主城区和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另外,在建筑施工工地、露天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区,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大型物料堆场,开展公共视频系统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情况大排查;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鼓励各县(市、区)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放禁燃烟花爆竹。
■强力开展VOCs“夏病冬治”
全面建立“一厂一策”,2020年12月底前,建立治理清单、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力争2021年3月底前实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应换尽换;全面开展无组织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石化、煤化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
加快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将重点行业VOCs排放大的企业,列入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对采用单一的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技术治理工艺的,建立清单,列入2021年治理项目,力争2021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的80%。
深化涉VOCs园区集群整治,对同一集群的企业制定集群治理规范或达标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治理时限;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脱附再生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
■构建“大环保”格局
围绕秋冬季攻坚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生态环保组织推进,部门单位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技术装备实施保障,舆论媒体宣传引导的“大环保”格局。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春炜)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今日头条,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本站编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