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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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三大队向媒体通报了三起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处理情况。
综合执法三大队大队长邱光宇告诉记者,如今正是中小学高校临近放寒假以及学生购物高峰期,考虑到学生的出行安全和对近期市长公开电话接到的投诉进行处理,执法大队抓住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重要节点,利用周五与周六两天时间,在学生出行高峰期,在长春市海尔大道周边和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附近,进行了蹲守和调查。

近日,执法人员在跟踪线索及现场抓捕后,抓获了一辆尾号为MV87的捷达车,拉乘3名女学生,由孙进技校开往长春站方向,司机向3人共收取车费40元。执法人员经过对乘客的调查取证以及司机供述的笔录,确认该车没有营运许可,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已查扣该车,并立案调查。
在长春站,执法人员抓获了一辆尾号为QQ725,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宝莱车。司机从松原到长春站接亲属,在返回松原时,想要拉点乘客挣油钱。这时有乘客因为心里急躁或者天气寒冷,不假思索地乘坐了这辆车。经调查,这辆车司机收了乘客50元。司机承认事实,且乘客也出具了相关证据。目前,执法部门已经对该车进行查扣。同一天被查扣的另一辆尾号为KN51捷达车,也是从孙进技校拉乘一名学生到合隆,收费15元。
“据调查,尾号为MV87车辆多次、长期盘踞在孙进技校附近进行短途非法营运活动,其余两车均属偶尔行为。这三起非法营运案件,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1万至3万元。立案后,在经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部门将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邱光宇表示,冬日天气寒冷,有打车需求的市民比往日多。同时,节前节后也是非法营运车辆出现的高峰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行驶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是治安刑事案件,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没有一点保障。“元旦小长假期间,希望广大乘客在出行过程中注意自己所乘坐的出租车车辆,上车之前应观察车牌号码,上车后仔细看看车上的服务监督卡里车牌号码与真实车牌号是否相符;下车时记得索要发票。如果怕产生疑义,可以用智能手机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留下证据,以防在乘车过程中出现司机强行拼客、索要高价等违法现象,方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向执法部门提供有力证据,以便其对违规违法车辆进行查处。”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茗 马贺
编辑:马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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