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12:20:04作者:51data
金融界网2023年12月6日报道,马鞍山吉太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许可的押运方案采取押运措施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马鞍山吉太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2条的要求对其大型运输车辆(车辆编号:黄湾E22098苏AZ569)实施特许押运方案。
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非法超限运输。
因此,马鞍山吉太物流有限公司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处以罚款,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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