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户要求:如何满足入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六十周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具有合法居住地。
二、户籍条件
1. 申请人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 申请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具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 申请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已办理过内地《居住证》且满二年。
三、住房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已在本市办理租赁住房手续,且租赁合同已满二年;
2.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已在本市办理购房手续,且购房合同已满二年;
3.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已在本市办理房改手续,且房改协议已满二年。
四、社会保险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已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已满二年;
2.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已在本市办理公积金手续,且公积金已满二年。
五、其他条件
1.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无违法记录;
2. 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无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六、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身份证、户口簿(仅限申请人本人与共同居住人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3. 申请人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4. 申请人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2. 申请人应如实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
3. 申请人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4. 申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