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5 00:02:00作者:无极
2022年3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民生案件,案件当事人张某因与商家发生争执,张某前往商家经营的菜市场,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随后张某被商家纠打出菜市场,随后张某前往附近派出所报案。后经派出所调查,双方达成和解,但商家认为张某殴打其店员,并报警要求张某承担刑事责任。
2022年3月29日上午,张某被带到法院受审。在庭审中,张某表示自己当时与商家发生争执是因为商家拖欠其工资,并拒绝支付其医药费。对于商家所称的殴打店员一事,张某否认,并认为自己是在为自己维权。
法院经审理后,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最终认定张某的医药费由商家承担,并驳回商家对张某的殴打指控。
2. 第二次庭审2022年4月5日下午,法院组织进行第二次庭审。在庭审中,商家提供了更多关于张某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
法院经审理后,对商家提供的证据进行了逐一分析,最终认定张某殴打商家店员的事实成立。同时,法院对商家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张某赔偿商家经济损失2万元。
3. 第三次庭审2022年4月15日上午,法院进行第三次庭审。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并对证据进行了辩论。
法院经审理后,对双方提出的诉求进行了综合评估,最终作出裁决:驳回商家提出的要求张某承担刑事责任的诉求,驳回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张某赔偿商家经济损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