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03:55:00作者:无极
1.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材料需加盖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公章。
2.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材料需加盖当地教育局、工作单位或房产部门公章。
申请步骤1. 在网上预申请。申请人需前往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网上预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预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公章。
2. 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预申请提交后,申请人需携带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公章。
3. 提交正式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正式申请,正式申请需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公章。
申请材料清单1.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流程,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或漏填,将影响申请结果。
3. 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4. 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申请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