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3 17:51:50作者:51data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时间:9月4日9:00至9月7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日期:9月8日18: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9日18:00。
网上打印门票: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4:45。
二、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受教育程度,都可以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方式
自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否则,如个人照片等关键信息不正确,导致报名不成功、无法按时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wb.haeea.cn)进行报名。
(2)首次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网上报名课程信息审核通过网上支付报名结束。
(3)非首次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查询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若系统已有身份证照片则不再上传)网上报名申请课程 信息审核通过 在线支付 注册完成。
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变更报名信息或课程,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服务大厅现场申请修改或取消。
4、上传照片的规格和要求
(一)考生照片上传规范及要求
1. 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拍摄的裸照、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清晰,没有缺失的部分。头发不遮住眉毛和耳朵,也不戴眼镜。
2. 照片尺寸:480像素宽*640像素高,分辨率300dpi。电子图片文件扩展名为JPG,文件大小最大不超过1MB。
3.其他要求:不得修图,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处理(如疤痕、痣等),不得在照片上做标记,不得上传重复照片。
(二)考生证件照上传规范及要求
1、上传考生身份证正面(国徽面)、反面(肖像面)照片。
2.上传照片最小尺寸不得小于100KB,最大尺寸不得超过1MB。身份证照片上不得有任何标记。照片应清晰、完整,无倾斜、倒置。
5、其他事项说明
(一)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费为每科15元,电子信息采集费为每次12元。
(2)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报名地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热线(联系方式见下文)反映并解决问题。同时,密切关注官方网站“河南省教育考试机构”(http://www.haeea.cn)、“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高等教育网”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教育考试机构”、“招生考试之友”及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关于转免、修改现有招生基本信息、取消单科及格成绩
(一)申请省内转学、省外转学的考生应当网上申请。 9月1日9:00至18:00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wb.haeea.cn)进行报名。考生在申请转学前须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和《关于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未能从外省转出的考生,将被转入省份退回我省,无法参加当期考试。他们的考试状态将在下次注册之前恢复。
从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关于自学考试外省考籍档案转入我省的有关规定》。外省转注册考试查询核实时间自9:00起。
(二)考生的免试申请采用网上办理。 9月4日9:00至6日18:00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wb.haeea.cn)进行报名。申请免试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申请。
考生免试结果查询期为9月23日至9月29日。如对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工作期间到报考所在地招生考试服务大厅现场提交复核申请。 10 月12 日的时间。
(三)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修改、单科及格成绩取消需现场申请。考生可于9月4日至9月6日工作时间内到考试报名地招生考试服务大厅(9月4日仅有一天申请取消单科成绩)提交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曾用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考生在申请前需详细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8月首次报名自学考试的考生,按照当年规定,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确需修改的,考生须现场书面申请取消2020年8月自学考试全部及格成绩后方可录取。考生需要了解相关文件的详细信息。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文件要求,合并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申请。 2023年下半年起,合并专业考生在原考校取得的毕业论文成绩无效,需向现考校重新提交毕业论文。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机关的相关要求,考试日前六个月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或者修改的法规纳入考试范围的相应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七、自学报名咨询电话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