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作者:小小条
随着高考的结束,高考招生工作陆续展开,能否被心仪的学校录取已成为考生、家长心中悬浮的一块大石头,与此同时,针对高考统招,利用考生、家长心理实施的各种诈骗违法行为也开始猖獗起来。

案例:
2009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查,2008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李某伙同刘某某(在逃),采取化名并冒充大学老师、提供伪造的证明和大学学生证等手段,以帮助宁夏来汉求学的小于成为武汉某高校统招生的名义,在洪山区街道口附近的酒店、咖啡店等地,先后5次从小于的哥哥小锐手中骗得现金127500元。同年12月17日下午6时许,小锐发现被骗后找到李某,双方协商退款未果后,小锐报警。李某后主动向接警赶至的公安民警投案。案发后,李某的家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人。
教育机构权威:
高招录取,没人能“花钱买分数”,也没有所谓的“内部指标”。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家长应该正确看待升学,通过正规途径,引导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打开通往象牙塔之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特别提醒警惕下面这些骗术:1利用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招生录取,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 2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畅通的空子,通过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的,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录取的。3租借高校招生点、办事处名义诈骗。
嫌疑人租借房屋,设高校临时招生点、办事处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嫌疑人便携款逃跑。
4以“自主招生”诈骗。 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其实,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提前填报志愿,参加高考,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经各地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其实,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提前填报志愿,参加高考,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经各地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5混淆高等教育的不同类型
目前除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骗子故意混淆高考招生与其他学历教育招生的区别,将不够分数线的考生骗到一些院校的远程网络教育班。事实上,这类辅导班只要注册就能入学。
6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骗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规定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实际上,各地招办对落榜考生会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录取,不再打电话,更不会派人找家长。7以定向招生、委培之名诈骗
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
8少数三本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违规招生行骗少数三本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游离于各地招生体制之外,比如某些院校在当地根本没有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不多,骗子通过欺骗手段私下招生或超计划招生,没有通过招生办正规录取。9冒充高校招生“中介机构代理人”
国家严禁高校委托招生、中介代理招生,遇到此情况应立即举报。
10声称“低分高录”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线的考生录取到一本院校,能让只有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从考生家长手里骗取大量钱财。11以军校地方招生名义诈骗骗子谎称军校有地方指标,可以成为部队学员,欺骗考生家长,有的犯罪团伙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办假军校,从中牟利。12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嫌疑人通过邮局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加盖“公章”和“录取编号”,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银行账号内。由于伪造的录取通知书仿造正品印制,且印有招生办录取专用章,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如不仔细查看,很可能上当受骗。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核备案的录取名册发放,并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考生拿到通知书后,可登录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生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13“迷信”诈钱法骗子装扮成道行高深的“巫婆神汉”,利用考生家长“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以祈福名义让考生家长出钱购买“保佑佛”或奉上“香火钱”,以此保佑考生录取如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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